《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升法院干警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了解,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的法典。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通过说法解答身边的法律问题,通过学“典”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问:小郑今年27岁,是某吃鸡游戏的资深玩家,在长达数年的时间与金钱投入下,小郑在游戏中拥有了大量“财产”,如“顶级跑车”“豪华套装”以及各类型超强的“枪支弹药”等。一天,小郑登录游戏账号时,发现自己的“财产”全都消失不见了,在要求游戏运营商恢复丢失“财产”未果的情形下,愤然将游戏运营商诉至法院。
说法: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能给人们带来经济利益或精神享受,如微信公众号、微博号、QQ号码、网络游戏装备等。数据、虚拟财产背后可能存在着个人劳动,如抖音拍摄者、微博博主、微信公众号作者等,均是通过自身创造吸引关注者,实现价值变现,即表现为凝结个人劳动的虚拟财产;另外,数据、虚拟财产也可能存在真实财物付出,如QQ中的Q币、欢乐斗地主的欢乐豆、吃鸡游戏中的点券等,均是通过现实生活中真实的金钱换取的虚拟财产。
在上述案例中,小郑在某吃鸡游戏中拥有的虚拟财产,即凝结着小郑的劳动与财力付出。一审与二审法院据此认为,小郑在游戏中花费时间、金钱换取的虚拟财产具有现实价值,遂支持小郑的诉讼请求,判令游戏运营单位恢复小郑丢失的“财产”,并赔偿小郑因丢失“财产”产生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