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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典知法 | 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1-12-21 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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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答:不用。《民法典》第三编第13章就保证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责任的种类、保证期限和保证范围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的规定,在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上签字的,未表明签字者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也没有其他事实表明其为保证人,签字者不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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