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北兴农场玉米种植户300余人,因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拖欠玉米款一事到农场上访,北兴人民法庭协同司法分局,粮食科等单位成立工作组。帮助种植户办理诉前保全相关手续等材料,法庭于二日内受理了271名玉米种植户与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诉前保全案件。考虑到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吕其成的实际情况,法院领导决定第一时间为涉诉访的农户办理诉前保全。对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的所有库存粮食、运输到大连还没有销售的粮食及在北兴辖区的两座烘干塔进行了查封。随后工作组以法院的诉前保全工作为中心,北兴法庭组织精干力量赶赴大连,对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和大连元亨通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贸易的粮食进行了清点和查封,总计查封粮款900余万元,加上在北兴农场的固定资产等物品,经过资料核实,为符合条件的农户办理诉前保全案件269起,保全金额总计1500多万元。由于法庭的积极作为,为农场的广大种植户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
由于被告的实际现金偿还能力不足,还有一部分尾款没有及时给付种植户,北兴法庭在多次督促被告还债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种植户的利益,委托拍卖公司对于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在北兴农场的玉米烘干塔进行评估,现在已经进行评估拍卖程序,拍卖到的钱将用于偿还广大种植护的欠款。并且针对这一典型案件,给农场党委提交的相关的司法建议,避免农场的种植户再受到类似今年的这种损失风险。又到一年的玉米收购时节,北兴法庭提醒广大的种植户在销售玉米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建议如下:一、在销售玉米时,应对收购玉米粮商的给付能力进行调查,对于赊欠玉米款收购商应向农户提供有效担保。二、农户在销售玉米时,应与收购商签订买卖玉米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收购商在未付清农户玉米款时,销售的玉米产权归农户,销售商不能处分收购的玉米。
关于此案件的拍卖事宜已经进行公告,北兴人民法庭将会全力加强执行工作,把广大农户的利益保护好,继续为农场的稳定大局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