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兴隆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通过资格审查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公示如下:
一、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程 凡,女,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院机关聘用制文员岗位;
王佳宁,女,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院机关聘用制文员岗位;
李可心,女,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院机关聘用制文员岗位;
王 蕾,女,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院机关聘用制文员岗位;
谢鹏霞,女,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雷 宇,男,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沈 铭,男,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吴 琪,女,报考红兴隆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二、笔试通知
笔试时间
2021年8月19日8:30—10:30;提前半小时考生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
红兴隆人民法院院机关二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
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
注意事项
1.考生需佩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外考生需携带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等;
2.考生不得携带书本、通讯工具、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