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案件回顾
5月10日,原告以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红兴隆人民法院,请求尽快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主审法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到被告在外地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线上审理方式。
组建微信群
开庭前,法官建立原告与被告离婚一案的微信群,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展微信视频庭审。
通过微信视频,首先认真核实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法官将协议内容发送至群中,原告和被告对该调解协议确认无异议。至此,案件得以高效顺利解决。
红兴隆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审执工作中,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秉承“快捷高效、让群众少跑腿”的态度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了知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在降低诉讼成本的同时,充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