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和谐执行曲 妙手化解执行难
作者:韩勇 发布时间:2013-09-16 15:33:16
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南横林子法庭在执行4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中,巧用执行和解,成功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请人焦某等4人与被执行人徐某因健康权纠纷经营的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焦某等人赔偿款3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徐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焦某等人于2013年4月向法庭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于立案当日向被执行人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向被执行人讲解了法院的执行程序,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徐某的妻子在农场信用社有6万元存款,并依法进行了冻结。由于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为避免矛盾激化,确保达到最佳执行效果。执行法官没有机械的扣划银行存款,而是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对双方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成达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放弃了部分赔偿款的追偿,被执行人徐某当庭给付了4个申请人赔偿款。至此,4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赔偿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孙玉鑫
文章出处: 南横林子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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