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渐浓,气温变暖,近日,在红兴隆人民法院牡丹江人民法庭的门口,响起了当事人王某某激动的声音……
我真的没想到,人都找不到失去联系了,法院还能帮我拿回钱,真的太感谢了,太感谢了!
原告王某某于2015年借给被告毛某某93000元,多次讨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牡丹江人民法庭受理此案,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毛某某应当偿还原告王某某欠款本金及利息十万余元。但被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王某某向红兴隆人民法院牡丹江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牡丹江人民法庭依法立案后,申请人王某某找到法庭庭长任英武道出了苦衷,她已经与被执行人毛某某失去了联系,打电话不接,家庭住址也根本不知道,导致钱一直要不回来。“法官,你看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面对这种情况,庭长任英武立即与办案干警沟通,掌握案情,同时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法院执行工作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车辆等财产逐一清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法庭干警更是直言表示:“玩失踪不还钱?法院不吃这一套!”经过彻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每月有固定的退休工资,法院立即对其工资卡进行冻结,并防止其变更工资卡,彻底杜绝了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给申请人王某某吃了一颗“定心丸”。近日,申请人亲自送了锦旗和感谢信到法庭表示感谢。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执行法官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的脚步,案结、事了、人和是执行工作的最终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一直遵循的原则,也是我们持之以恒的决心。我们会用更加多样化的办案手段向被执行人表明,逃避不是对策,尽快履行义务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