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调解,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展开“隔空”庭审,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10年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1年秋天至2012年冬天,被告人王某累计买走原告牛某19万元的煤炭后,货款一直未付,经牛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王某于2016年8月重新给牛某出具欠据,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但王某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偿还欠款,牛某经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红兴隆人民法院。
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对本案进行“隔空”调解
案件受理后,王某因身患重病在外地手术住院治疗,法院对该案依法中止审理。为及时化解纠纷,在案件中止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多次询问被告身体恢复状况,每次均做相应调解工作。因王某身体状况原因一直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在征求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建立了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及原告代理人的“微信群”,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对本案进行“隔空”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地沟通,原被告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达成了分期还款约定,并在微信中对调解协议内容逐一确认,使案件在克服各种困难后终于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红兴隆人民法院人性化办案的方式给予了肯定与感谢。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红兴隆人民法院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走进群众身边,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遇到的问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司法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