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于2018年4月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天实施,今天是《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并实施三周年,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里程碑。
法院干警发放普法宣传单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展了以“保障司法民主 促进司法公正”为主题的《人民陪审员法》三周年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活动效果,法院干警们提前印制了《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单,走上街头积极向往来群众发放,重点讲解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及权利、义务,从司法民主角度激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社会认同,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履职。
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以来,红兴隆人民法院积极适用陪审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展现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的良好效果,增进了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注和支持,不断促进了红兴隆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发展。
人民陪审员代表参与庭审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学法普法是我的愿望。如今我已经陪审三年了,共参与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几十件,从中学习到了许多在教育工作中和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人民陪审员工作使我丰富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我有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共享:
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要做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道德感和社会良知是重要的前提,但是,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就很难对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庭审合议庭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更无法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因此,我在担任陪审员之后,把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重要的日程。
自从我被任命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以来,我热爱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每次接到开庭通知,我都会放下所有事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活动中去,每一次开庭我从不迟到早退,确保出庭。在庭审过程中我集中精力认真分析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我很喜欢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在这里我交到了朋友,交流了感情。从陪审经历中收获到无形的财富,使我受益终生。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认真做好陪审,陪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作出努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红兴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发展,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