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
为了喜迎建党100周年,红兴隆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开展“百年党史天天学”活动,通过学习丰富的历史文献,带领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论述和理论观点,党的思想理论创立、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进程,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从“深山”、“大海”中去探索、去学习,成为一名清醒的、自觉的、坚定的共产党人。
百年党史天天学| 39天《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了有步骤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工作之后,1952年底,中共中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规定:“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个“一化三改”的总路线,其实质和主要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而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按照总路线的要求,党从1953年起,在大力推进工业化建设的同时,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任务是:把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成为全民所有制,把以农民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私人所有制改造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已经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中国社会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八大正是依据这一形势,宣布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
事实已经表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