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推进红兴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发展。3月26日下午,红兴隆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执行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郐万江、三级高级法官彭江、执行局副局长李光日、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人民法庭负责人及负责执行工作的干警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执行局副局长姜泽望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通报了2021年第一季度执行工作质效情况。
会上,郐万江同志总结回顾了红兴隆人民法院2020年度执行工作情况,对全体执行干警在抗击疫情和集中开展“雷霆2020”“打财断血”“六稳六保”等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21年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在“3+1”核心指标中,要使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9%,首执案件执结率达到98%,无财产案件终本合格率要达到100%。
二要增强政治意识。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法办案办事;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政法干警职责使命。
三要切实维护营商环境建设。执行干警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落实财产保全,强制措施有关规定。
四要狠抓执行质效。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严格遵守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及各节点时限,规范执行行为,做到权责清晰,配合顺畅。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加强团结、严守纪律,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执行铁军,促进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