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执行干警用情用理通过耐心调解,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刘某在黑龙江红兴隆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赊款购买农药化肥,并未按期还款,经多次催要后无果,该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该公司向红兴隆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5万元。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冻结、查封,但查封的房产有老人和孩子正在居住,申请人不忍强行拍卖,而查封的车辆也不知去向。

由于近两年突发的疫情,借助了政府管控措施,宏图人民法庭积极与农场联动,于2020年、2021年多次排查,得知被执行人刘某返场时间及具体住址,第一时间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以及查封的车辆。对于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人的不理解、不配合,执行干警晓之以情、释法明理,并告知刘某及其家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几经波折,最终刘某配合执行干警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法庭。
为了尽量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执行干警帮助联系第三人收购车辆。最终第三人以4.2万元的价格收购车辆,3.5万元执行款当日转付给申请人,6000元给付被执行人刘某。双方当事人对这个结果都非常满意,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