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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助力多元解纷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1-03-11 09:25:56


    红兴隆人民法院自2019年启动人民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诉中委派调解案件以来,许多案件通过特邀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促进了多元解纷工作的落地生根。


制定措施敢创新 规范调解善用人

    为创新调解机制,探索诉调对接新举措,红兴隆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制定出《红兴隆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管理规则》,设计出一套规范化、实用性强的文书样式,对其诉调和运行程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还邀请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敢于担当、热爱调解工作的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

多措并举止纷争 案结事了促平稳

    首先,突出诉前调解。立案庭接到起诉材料后,立案前即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原告同意调解或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委派给调解员,由调解员第一时间打电话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和诉求底线,告知诉前调解时间短、效率高、减少诉累、切实解决纠纷等多种有利优势,并为当事人预留调解思考期限,让当事人充分认知,以达到自愿诉前调解的目的。调解中,调解员注重用朴实的语言,通俗的道理给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从而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

    其次,重视案例调解。调解员注重收集各类型案例,并汇集成册。在调解前,调解员将收集到的同类型案例提供给当事人对照,并对其进行指导学习。注重以案释法,提高释法说服力;对案件事实部分有争议或与案例不完全相同的,指导当事人不纠缠细枝末节,求大同存小异,着眼于化解主要矛盾,从而实现调解的目的。

    再次,用情理法调解。调解员注重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着重培养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认知,必要时让当事人的亲属、同事、朋友等有关人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时,及时有效的进行冷处理,暂缓调解,并进一步释法,直至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知,重新回到调解的轨道。

    目前,红兴隆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已初见成效,诉前委派调解案件已达1600余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40%以上,特邀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实践证明,特邀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更大程度上避免民事纠纷的升级、转化和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降低当事人参加庭审活动的抵触情绪,提高当事人到庭率,也节约了司法资源,让法官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升。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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