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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多元解纷|“线下”转“线上” 防疫化解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1-01-26 08:41:01


    近日,为做好疫情防控,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纠纷的化解由“线下”转为“线上”,由“集中”转为“分散”,并通过“云庭审”成功化解两起纠纷。


    2011年9月30日,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建设施工了被告某农场的住宅小区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双方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原告按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但被告因资金紧张,虽然陆续支付了原告部分工程款,但仍欠原告工程款113万余元。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未予支付,原告遂诉至红兴隆人民法院。红兴隆人民法院通过电话联系了原、被告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经了解,原告代理人居住在哈尔滨市,被告代理人有哈尔滨市二日内行程。考虑到疫情防控,红兴隆人民法院适时调整了纠纷化解的渠道,通过“云庭审”进行了视频在线调解。经法官“线上”面对面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化解了这起长达近10年的纠纷。


    2017年5月13日,被告张某由被告王某担保向原告陈某借款32700元。陈某多次找张某要求还款,但张某均以无钱为由,至今未还,王某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因原、被告双方三人都居住桦川县境内,属于佳木斯市辖区,与红兴隆人民法院所在的双鸭山市辖区市级行政区划不同。为积极响应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及时化解纠纷的职责,红兴隆人民法院法官亦通过电话通知,指导原、被告双方三人通过“云庭审”进行调解,但作为担保人的王某拒绝配合。后经法官通过电话进行晓知以情、动之以礼的说服,最终王某理解并接受了在线视频化解纠纷的方式,成功通过“云庭审”进行了视频连线,原、被告三人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张某于调解当日以微信转帐的方式偿还陈某10000元。

    虽然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给多元化解的“线下”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但为做好防疫化解两不误,红兴隆人民法院及时调整了纠纷化解的方式,拓展了化解渠道,通过电话、微信、云庭审多种连线方式,充分发挥辖区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区、作业站、社区、居委会、律师协会、行业协会网格化的人民调解力量,展开纠纷的诉前、诉中就近化解工作,确保了多元化解工作在疫情防控时期有续开展。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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