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重温“三个规定”内容,总结剖析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对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庆安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再次学习和解读,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发言,讨论分析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研究制定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主体责任制的对策。
何庆安院长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规范司法行为提出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锤炼过硬作风、保证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不断加深对“三个规定”内容的掌握、精神的理解,要认识到落实好“三个规定”的要求,就是对干警的自我保护。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全面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全体干警要如实上报掌握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做到一案一记录、逢问必记录,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承担纪检监察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落实“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要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