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5 09:14:28
各基人民法庭、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0〕80号)文件精神,经院党组会研究,拟推荐以下集体、个人为全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立案庭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左晓丹
如对上述拟推荐表彰集体、个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红兴隆人民法院承担纪检监察职责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据实署名。
受理电话:0469-5868642。
红兴隆人民法院
2020年1月5日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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