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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榜样 | 守初心 终致远 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有感

  发布时间:2020-10-19 16:25:42



    “心中有光,何惧山高水长。”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曾说过的话。胡国运同志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胡国运同志长期奋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始终坚持忠诚履职、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广大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

    学习他——争做法治精神纯粹的践行者。事迹报告会上,报告团讲述了胡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曾遇到过当事人的威胁,但是他始终捍卫法律尊严,因为,法律是他心中的底线,哪怕闹访人用刀具面对着他,他都无所畏惧,直言:“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丝毫没有为不法让步!这就是这就是人如兰花,办案公平的铁面法官胡国运,他用行动践行法治精神、托起法治这轮红日。

    学习他——让生命与使命同行。在胡国运的身上,充满了法官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精神,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坚守在审判岗位一线。这种坚定的信念和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正是我工作的榜样,他用他的一生在为全国法官上了一节党课,诠释了坚守担当的奉献精神,书写了公平正义初心永恒的答卷。

    学习他——公仆情怀守护心中荣光。细节之处见真章,能够在平凡中做到尽职尽责,在平淡中做到不忘初心。在不少人眼中,他是“不近人情”的,但面对人民群众等弱势群体时,他饱含一颗“柔软”的心,这植根于司法为民的情怀,注重保护人民的利益。胡国运同志永远站在公平正义的方向,这是我们新时代的楷模!

    列宁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学得更深,行得更稳、站得更牢,不断从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汲取营养和力量,从党性观念、道德品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着力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创新力和服务力;才能保证干部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先进性。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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