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红兴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尝试“云庭”审判模式,即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近日,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案“云审判”的法槌敲响。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分处四地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了庭审活动,50分钟后庭审顺利结束。
被告人王某某于2020年1月驾驶小型轿车与同向行走的被害人尹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尹某某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20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尹某某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近亲属对王某某表示谅解,希望对王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云审判”是现代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现代科技与审判活动有机结合的新生事物。红兴隆人民法院与时俱进,迅速购置相应设备建成远程视频审判庭,并对业务庭室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操作培训。因为是刑事案件的首次“云开庭”,刑事审判庭提前一个星期对庭审进行准备,书记员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全体诉讼参与人下载“云庭”审判程序,并教授了操作方法。开庭前,审判长征求了控辩双方对“云开庭”方式的意见,在各方均表示同意的前提下开始庭审活动。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都规范着装,采用规范的法言法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
该起案件是红兴隆人民法院首次利用“云庭”审判模式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这种“非接触式”的互联网智慧“云审判”,使案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能够及时审结,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并为今后广泛的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类似案件及速裁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