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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巧执行 多方沟通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0-04-21 10:28:21


   隔离病毒,但隔离不了执行的脚步。在这紧张的“战疫期”,红兴隆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案件的执行工作并没有停歇,将线下调解工作搬到了线上,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隔空调解”,灵活利用线上方式与当事人沟通,促成了一次次“云和解”,执结了一件件“隔空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执行方式 巧破“讨薪”难

红兴隆人民法院在执行某企业涉拖欠32位员工工资系列案件中,经过执行干警调查,该企业涉嫌网络非法集资且财产已被公安机关查封,造成该案执行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因受疫情影响,且该系列案件情况复杂。为最大限度降低该企业员工维权成本,执行干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释理明法,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对企业及法人的影响。通过耐心工作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同意支付32位员工工资。


   在案款发放阶段,因该案申请执行人较多、流动性大,且身处多地区。在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舒缓申请执行人情绪,尽快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并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与32位申请执行人进行身份核实,确保案款精准发放。被执行人通过手机电子银行与微信转账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案款共计72万余元,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后以短信形式向我院发送电子收条,至此该起涉拖欠企业员工工资执行案顺利执结。

两地法院联合执行 力促案件执结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顺利执结两起旧存案件,均为同一被执行人,累计追回执行款20余万元。


案件一: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63000元,于2019年3月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在送达相关执行手续后,冻结了秦某账户,于当年10月执行回第一笔秦某的执行款16000元。

案件二: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秦某及其丈夫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共计124000元,2018年4月4日后以1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日。于2019年6月立案执行。送达相关执行手续后,冻结了二人账户。因被执行人秦某之前已有执行案件。当年10月执行回第一笔宋某的执行款15000元。


经网络查控,发现二被执行人在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有一轮后冻结的执行案件。通过被执行人了解到,该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为二被执行人的弟弟,虽进入执行程序,但也一直因亲情所在而“手下留情”。经宏图人民法庭执行干警介绍案情后,多次沟通协商,两家法院都希望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为尽早拿到执行款项,最终张某决定先替被执行人秦某和宋某偿还申请执行人王某、郭某的全部执行款。


两个法院的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王某、郭某就具体还款事项沟通近6个小时,最终达成和解。萝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张某偿还宏图人民法庭申请执行人王某欠款4万元、郭某欠款13.5万元,其余款项自动放弃。至此红兴隆人民法院两起执行案件顺利和解履行完毕,宏图人民法庭解除查封后,目前由萝北县人民法院的申请执行人张某领取二被执行人的相关执行款等。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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