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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人民法院干警争当志愿者 防疫在一线

  发布时间:2020-02-15 16:20:14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实行了最为严格的车辆和人员管控措施,各地党委、群团组织纷纷行动,主动请战加入疫情防控大军中。

    红兴隆人民法院北兴人民法庭安保人员栾奎林一直冲锋在前,用自已的行动投入到防控疫情工作中,从2月9日起每天从早到晚在农场各入城口、农场社区主要路口,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额头测温和人员登记,坚守在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前线,和防疫工作人员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当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已被列为疫情重点严格管控区域,造成友谊县行政区划内各单位不能及时返岗复工。红兴隆人民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体干警继续采取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办公。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再次强调纪律:全体干警要认清形势,顾全大局,了解政策,摆正位置,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组织工作,配合管控“执法人员”的执规行为,如与管控“执法人员”发生口角或冲突的,院党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要自觉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未经官方核实的消息,不散播消极言论,不人为制造、扩大恐慌情绪,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通过案例提高警醒




01 微信群泄露疫情防交办单信息被问责     


案例:湖南吉首市峒河街道计育组干部向海燕在防疫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131日,向海燕违反工作纪律,用手机将《吉首市疫情防控交办单》(010)内容拍照并将其发送至其亲属微信群,其亲戚又将交办单照片在微信上转发给他人,致使《吉首市疫情防控交办单》(010)照片在微信上肆意传播,造成信息泄露,引起不良影响。22日,向海燕受到警告处分。


02  微信群、QQ工作群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 


案例:广西南丹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熊朝盛、工作人员区俊祥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问题。2020126日,熊朝盛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区俊祥发现这一信息后,随即将原文转发到其个人微信群,并被其他群内成员转发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23日,南丹县监委决定对熊朝盛、区俊祥进行立案调查。


03  微信群发布未经核定、内容涉密的调查报告被问责 


案例:广西柳江区疾控中心4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3日,柳江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叶明骞将一份未经核定、内容涉及保密的调查报告上传至该中心的微信工作群。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曾海宗、潘保长、刘方3人私自将该调查报告转发,其中曾海宗将该调查报告转发至其家族微信群,其亲属再次进行转发,导致该调查报告被迅速在网络上转发传播,给柳江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社会影响。25日,柳江区监委给予叶明骞、曾海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潘保长、刘方诫勉处理;并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04  微信群发布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被问责 


案例:广西富川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可可工作失职失责、检验员宋剑媛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问题。202021日,该科室检验员宋剑媛(聘用人员)利用检验科细菌室电脑查询到该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拍摄图片发送到其家人微信群,群内成员先后将病例信息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县域内多个微信群传播,泄露涉疫情人员的个人隐私,对涉疫情人员造成负面影响,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可可对其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失责,应负领导责任。23日,富川县纪委监委对陈可可予以立案审查。


05   微信群泄露疫情排查信息被问责 


案例:广西钟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军泄露疫情排查信息问题。 2020131日晚,杜军擅自将一份包含湖北返贺(三县两区)人员、过贺人员信息的文件向其家庭和同学等4个微信群转发,造成疫情排查信息泄露。26日,钟山县纪委对杜军进行诫勉谈话。


06   公司微信群发布文件(讨论稿)被问责 


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范宝欣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下发后,银川市政府拟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行。在参与讨论过程中,范宝欣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的通告(讨论稿)》发布至公司微信群,致使公司部分职工在朋友圈进行了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给予范宝欣免职处理,银川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07  微信群误发信息过失泄密被问责 


案例202021日,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泄露信息的核查通报》,内蒙古乌海市纪委监委会同乌达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乌达区苏海图街道相关负责人涉嫌泄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信息问题进行核实。经核查,乌达区苏海图街道1名负责人在开车巡查乌达区五化村卡点过程中,看到了乌达区卫健委通过微信向乌达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群中发送的《关于做好与朱某某密接人员排查的函》后,想把此函通过微信转发给街道主要负责人,因当时正在开车,由于点击错误,误把该函通过微信转发到朋友群中,发现后及时将转发的文件撤回,但误发行为的发生仍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23日,乌达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其过失泄密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由乌达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08  微信群发不实信息被问责 


案例124日,湖北省武穴市纪委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花桥镇柏树林村项江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报》。1222017分,湖北省武穴市花桥镇柏树林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项江红将自己道听途说的内容为“花桥现已发生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送到武汉,武穴市人民医院没有接收”的不实信息,以编辑短讯的形式发送到自己为群主的该村项献小组微信群上(微信成员81人)。随后,该信息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3日,花桥镇纪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党纪立案,并移交花桥派出所予以处理。武穴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公()行罚决字(2020)326)对其给予行政处罚。123日晚上,报武穴市纪委同意,花桥镇纪委给予项江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09  微信群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被问责 


案例20201292119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罗播林业站职工覃小军利用其手机编造了“明天全桂平超市关门,隔离地点在功德山庄”、“疑似病例和武汉地区的人员1200人全部隔离在功德山庄”两条虚假疫情信息,并散布到“务林员”微信群(共138人)。当日2120分,桂平市社坡林业站副站长吴宗钊将“务林员”群上覃小军编造的两条信息转发到 “艺术与哲学玉兰堂”微信群(共71人)及“社坡核算中心报账群”(共27人)。130日,桂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覃小军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吴宗钊进行批评教育。同日,桂平市监委决定对覃小军和吴宗钊两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桂平市进行了通报。

(根据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等网站新闻报道整理)



责任编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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