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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法曝光 | “老赖”名单发布,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发布时间:2019-10-31 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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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涉及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对应措施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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