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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人民法院召开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约谈督办会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4:31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杜绝超审限案件。9月20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召开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约谈督办会,对全院34件长期未结案件逐案梳理,分析未结形成原因,细化对应措施,制定结案时间限期结案。

    会上,11位法官分别汇报了自己承办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目前进度和存在困难及结案计划。何庆安院长逐案问询未结原因并进行分析点评,对于每个案件在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会诊”提出了解决建议,并就案件清结时间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何庆安院长强调,要切实提高审限意识,加强对旧存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力度,特别是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在最短时间内结案。一要加强监管督办。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加强对鉴定、评估等环节的监管,合理压缩相关诉讼环节占用的时间,重大疑难案件或需请示沟通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审管办要定期清查通报,分管院领导要亲自重点督促督办,力求尽早结案。二要因案分类施策。承办法官要根据案件未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对刑事脱逃案件或以另案结果为依据的案件,要及时函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因鉴定或评估结果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做出结论;对其他原因不能结案的,法官要灵活处理,竭尽全力结案。三要强化沟通汇报。承办法官要切实提高审限意识,提倡疑难案件重点分析研讨,合议庭多方征求意见,提请专业法官会议集中进行研讨,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尽量不让案件在承办人手中停滞不前,从而有效减少审理时间,提高审判效率。四要加强速栽程序应用。加强繁简分流工作,加强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用足各类简易程序,有效提升审判效率,提升结案率。

    目前,红兴隆人民法院前期清理出的34件长期旧存未结案件中,其中有4件通过约谈督办后已结案,23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要求在年底前全部审结。

责任编辑:高媛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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