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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第一执行中队快立快执结 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8-02-28 16:10:58


    近日,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第一执行中队五九七办案组快立快执,4天内执结2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农场执行回土地租金47万余元,得到五九七农场党委的好评。

    2016年11月1日,邰来金、邰颜东因拖欠五九七农场2014年以来的土地租金引发纠纷,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法院判决,邰来金应缴付土地租金206580.91元,邰颜东应缴付土地租金264478.35元,合计应缴付土地租金471059.26元,邰来金、邰颜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邰来金、邰颜东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农场向本院第一中队办案组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执行中队高度重视案件,并要求五九七办案组快立快执结,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办案组立案后迅速了解案情,得知在诉讼阶段已对邰来金、邰颜东的水稻产品进行了查封,邰来金、邰颜东被告知可以变卖水稻,必须将水稻款交至法院,但是邰来金、邰颜东变卖水稻后没有交付水稻款。第一执行中队迅速派执行干警到五九七农场第五管理区送达执行手续。到达被执行人住处后,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邰来金、邰颜东进行劝说督促其履行,并讲明邰来金、邰颜东变卖水稻且未将水稻款交至法院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要求邰来金、邰颜东限期履行缴付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次日,邰来金、邰颜东主动到法院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至此,2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晨晨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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