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兴隆农垦法院饶河法庭的一名人民陪审员,自 2014年被友谊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共参与审理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40余件,协助调解案件30余件。
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这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工作。在陪审工作中,既要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善于化解矛盾,更要保持心态的平和,不卑不亢、不偏不倚,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辱使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我工作在社区,平日里日常琐事很多,但我很热爱和珍惜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准时参加。在工作之余,我积极“补课”, 通过阅读法律书刊、浏览法制网页、观看法律节目等方式开展自学,逐步提高自己的知法用法水平。
经过几年的积淀,我深深地感到自己作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今后,我将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做一名人民陪审员,是我无悔的选择,我要更加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